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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为本地公营(包括特殊学校)和直接资助计划(直资)学校提供财政支援,巩固姊妹学校之间发展长期而稳定的伙伴关系,以丰富学生的学习经历、促进教师专业发展,以及推动学校的持续发展。

 

促进香港与内地姊妹学校交流试办计划 (于 2015/16 至 2017/18 学年推行)

为推动两地姊妹学校交流,教育局于 2015/16 学年起推行一项为期3年的「促进香港与内地姊妹学校交流试办计划」(试办计划),为与内地学校缔结为姊妹学校的公营及直资学校提供财政及专业支援。试办计划获得学校的积极回应,评价正面。

 

姊妹学校计划津贴 (于 2018/19 至 2024/25 学年接受申请)

为进一步促进姊妹学校活动的持续及多元发展,自 2018/19 学年起,教育局将试办计划恒常化,为已与内地学校缔结为姊妹学校的本地公营及直资学校提供经常性姊妹学校计划津贴及专业支援。

 

全方位学习及姊妹学校津贴 (由 2025/26 学年起向公帑资助学校发放)

教育局由 2025/26 学年起,将姊妹学校计划津贴、全方位学习津贴及户外教育营计划津贴整合为全方位学习及姊妹学校津贴,让学校更有效地作整体规划及灵活运用资源。

为进一步提升学校调配资源的弹性,全方位学习及姊妹学校津贴由 2026/27 学年起被纳入「扩大的营办开支整笔津贴」(设有法团校董会的资助学校(包括特殊学校)适用)/「扩大的科目及课程整笔津贴」(官立学校适用)/直资学校的经常津贴(直资学校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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