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方位學習及姊妹學校津貼 (由 2025/26 學年起向公帑資助學校發放)
教育局由2025/26學年起,將姊妹學校計劃津貼、全方位學習津貼及戶外教育營計劃津貼整合為全方位學習及姊妹學校津貼,以提高運用津貼的靈活性、效益和協同效應。所有公營(包括特殊學校)及直資學校均會獲發全方位學習及姊妹學校津貼。
全方位學習及姊妹學校津貼由全方位學習津貼及姊妹學校津貼兩部分組成。在津貼適用範疇內,學校可以靈活調配整筆津貼,為學生組織走出課室的學習活動,以及安排在學生、教師和學校管理層面的姊妹學校交流活動,而不受限於有關部分的撥款額(設有上限的開支項目除外)。
教育局會根據每年9月15日學校已申報並經核實的內地姊妹學校記錄,確定其能否於該學年獲發姊妹學校津貼部分的津貼額。因此,學校在自行締結內地姊妹學校後,須主動向教育局提交已填妥的內地姊妹學校申報表及有關證明文件的副本,並預留充足時間確保核實工作能於限期前完成。
通告
計劃及報吿
學校須將該學年的津貼運用計劃及上一學年的津貼運用報告分別載於學校周年計劃及學校報告內,提交法團校董會/校董會/學校管理委員會審批。學校必須使用教育局提供的電子範本撰寫津貼運用計劃及報告,並於每年11月底或之前上載至學校網頁。
常見問題
有關運用全方位學習及姊妹學校津貼的常見問題,請參閱教育局全方位學習及姊妹學校津貼網頁的問與答。
學校在運用津貼進行姊妹學校交流活動前,應同時參閱問與答中其他與姊妹學校計劃相關的常見問題。
其他相關資訊
有關全方位學習及姊妹學校津貼的其他資訊,請瀏覽教育局全方位學習及姊妹學校津貼網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