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方位学习及姊妹学校津贴 (由 2025/26 学年起向公帑资助学校发放)
教育局由2025/26学年起,将姊妹学校计划津贴、全方位学习津贴及户外教育营计划津贴整合为全方位学习及姊妹学校津贴,以提高运用津贴的灵活性、效益和协同效应。所有公营(包括特殊学校)及直资学校均会获发全方位学习及姊妹学校津贴。
全方位学习及姊妹学校津贴由全方位学习津贴及姊妹学校津贴两部分组成。在津贴适用范畴内,学校可以灵活调配整笔津贴,为学生组织走出课室的学习活动,以及安排在学生、教师和学校管理层面的姊妹学校交流活动,而不受限于有关部分的拨款额(设有上限的开支项目除外)。
教育局会根据每年9月15日学校已申报并经核实的内地姊妹学校记录,确定其能否于该学年获发姊妹学校津贴部分的津贴额。因此,学校在自行缔结内地姊妹学校后,须主动向教育局提交已填妥的内地姊妹学校申报表及有关证明文件的副本,并预留充足时间确保核实工作能于限期前完成。
通告
计划及报吿
学校须将该学年的津贴运用计划及上一学年的津贴运用报告分别载于学校周年计划及学校报告内,提交法团校董会/校董会/学校管理委员会审批。学校必须使用教育局提供的电子范本撰写津贴运用计划及报告,并于每年11月底或之前上载至学校网页。
常见问题
有关运用全方位学习及姊妹学校津贴的常见问题,请参阅教育局全方位学习及姊妹学校津贴网页的问与答。
学校在运用津贴进行姊妹学校交流活动前,应同时参阅问与答中其他与姊妹学校计划相关的常见问题。
其他相关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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