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姊妹学校计划
姊妹学校计划为两地学校提供一个交流平台。透过交流与合作,姊妹学校扩大学校网络,增强了解与沟通,加强两地文化交流,共同提升教育素质。自2004年开始至今,本港已有多所学校透过教育局的协调,与北京市、上海市、宁波市、广东省、四川省、浙江省及福建省的学校缔结为姊妹学校。
最新消息
津贴概况
为推动两地姊妹学校交流,教育局于2015/16学年起推行一项为期3年的「促进香港与内地姊妹学校交流试办计划」(试办计划),为与内地学校缔结为姊妹学校的公营及直接资助计划(直资)学校提供财政及专业支援。试办计划获得学校的积极回应,评价正面。
为进一步促进姊妹学校活动的持续及多元发展,自2018/19学年起,教育局将试办计划恒常化,为已与内地学校缔结为姊妹学校的本地公营(包括特殊学校)及直资学校提供经常性姊妹学校计划津贴及专业支援。2024/25学年的姊妹学校计划津贴金额为165,439元。
为让学校更有效地作整体规划及灵活运用资源,教育局由2025/26学年起,将姊妹学校计划津贴、全方位学习津贴及户外教育营计划津贴整合为全方位学习及姊妹学校津贴。